有兩個名字一定和大衛連在一起,即使有人不熟識聖經,也知道這兩個名字。一個是巨人歌利亞,一個是婦人拔示巴。這兩個人的外形有極大的不同:歌利亞,一個醜陋又殘酷的巨人;拔示巴,一位美麗溫柔的女人。歌利亞,一個邪惡暴君;拔示巴,一位無辜受害者。雖然兩人在性格、外表和心靈上截然不同,但他們與大衛的關係卻有相似之處。兩人都將大衛帶進考試場、相遇地,顯明大衛的心。
巨人和婦人分別在相反的兩端進入大衛的生命。大衛和歌利亞的故事發生得早,那時大衛年輕、寂寂無名,沒受過考驗。大衛與拔示巴的故事發生在大衛成熟年紀,正處於生命高峰,已經通過許多艱難的考驗,在考驗中證實是一位忠實朋友,一位勇敢的領袖,一位智慧的君王。
在遇見歌利亞時,大衛顯出自己是一位禱告的人,那看不見的神對他的影響,遠超過那看得見的巨人。大衛年輕時,已顯明他常常操練禱告的生活。禱告生活是由裡面開始工作,從內在信念、信靠和祈求的活動,邁向外在順服、公正和愛心的行動。
在遇見拔示巴時,大衛恢復他是禱告者的身分。但這故事複雜得多,因為此時此刻的大衛,不再幼嫩無知;他身上有許多戰爭的疤痕,經歷過失敗與失望。神仍是他生命的一部分,但生命本身現在是多個層面,承載著罪咎與恩典交織的各種複雜性。
大衛犯罪
春天到,根據當時習慣,大衛的軍隊已出發,去侵犯鄰近部落,搶奪村鎮劫回戰利品。大衛沒有出征,留在後方。他已是一國之君,現在地位穩固,無需在戰場上證明自己的能力。況且並非重要戰役需要他親自上陣。大衛退下火線,沒有與子民一同爭戰,我們看到一個陰影退出幕前。待在家裡是否心靈貧乏的象徵?他是不是從生命倒退回來——熱切禱告和敢於信靠神的健壯生命?沒等多久,答案就揭曉。
一日午後,大衛在皇宮平頂上散步,因地勢緣故他能看到鄰居後園,他看見一個婦人在沐浴。婦人非常美麗。他就派人請她來,帶她上床,然後讓她走,送她回家。她的名字是拔示巴。她丈夫,烏利亞,此時正在前線打仗。一個月後,拔示巴發現自己懷孕,派人通知大衛:「我懷孕了」(撒下11:5)。大衛善於解決問題,於是派人將烏利亞召回,讓他休假一個月。他以為烏利亞會直接回家,與妻子同房,且會為妻子懷孕負責。但烏利亞是一位忠心戰士,他認為戰友們還在戰場作戰,與妻子同歡並不妥當。於是,他睡在大衛宮外走廊上。大衛又設計解決這遺症,就讓他帶著給將軍的信返回戰場,大衛指示約押要置烏利亞於戰場極險之處,相當於叫他去送死。約押享受這陰謀,就執行指示。烏利亞就在第二天的戰事上被殺了。有人將這事向大衛報告。哀哭的日子滿了,大衛打發人接拔示巴入宮,娶了她。
我們實在沒有預料到大衛會如此。本來是一時的慾念,竟變成一樁巨大的桃色謀殺案。這種罪怎麼會發生的呢?就像其他罪孽一樣,慢慢滲透進來的。
敘事者有技巧地引導我們,以重複使用那微妙看似非道德的字:差派,使人明白發生了甚麼事。我們在文本中慢慢發現,這不是一個道德中立的字,它表示那種非人性(impersonal)的行使權力。追蹤這個動詞的使用,我們逐漸看到大衛從愛心與順服下降到計算與冷酷。動詞接動詞,我們觀察大衛從富於憐憫聆聽並與他人個別親密,到站在他人之外、之上的位置,發號施令,行使權力。
這段故事起頭是句短語:「大衛(差)派約押」(撒下11:1),接著「大衛就差派」人打聽拔示巴(撒下11:3),跟著「大衛差派」人將拔示巴接來(撒下11:4)。這幾個「差派」和後半段一連串的差派(撒下11:6),清楚地看出大衛濫用權力:「大衛就(差)派人到約押那裡,說:『(差)派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裡來。』約押就(差)派烏利亞去見大衛。」當大衛完成了掩飾的工作,「大衛差派」人將拔示巴接來,娶她為妻(撒下11:27)。
故事裡又微妙地加插兩個差派,告訴我們實情,就是大衛行使他一切去人性化(depersonalized)的王權,幾乎並未如他所認為的掌控全局:拔示巴「(差)派人去通知大衛,說:『我懷孕了!』」(撒下11:5);約押「(差)派人去把戰況向大衛匯報」(撒下11:18),通過信使,讓大衛知道他準確了解大衛的心意。拔示巴的受孕和約押的狡猾和不能信賴的心思,規避了大衛的掌控。
這故事至終並具決定性用上差派一詞,在於神至高主權登場:「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」(撒下12:1)。大衛在人們的生活裡繞道「扮演神」,終於結束。神,唯獨神才是真正的至高主權。1
這樣的故事,在無數世紀以來,一直以不同版本一再重複出現。犯罪的故事,不久之後,又再出現類似的聲音:幾乎所有的犯罪行為,主題都是自己想變成神,要掌管自己的生活,也要控制別人的生活。這樣的方式,來來去去就那樣。任何人讀到這故事,都毫不困難在當中找到我們自己。在這故事中找到自己,無論是事實或是想像,都不會讓我們驚訝。我們都是罪人。我們犯罪的細節,也許和大衛不同,但罪的出現和重複卻是一樣。我們認清我們的罪和大衛是相連的一刻,就預備好接受那個真正的驚喜——福音的故事是從罪的故事發展出來的。
拿單的信息
當大衛的牧者拿單出現,向他傳講了一篇信息,這故事就轉換成福音。當時大衛並沒有覺察到自己正在聆聽一篇信息,因為拿單沒有站在講台上,而他也不是坐在台下的椅子上。信息裡沒有明說到神,也沒有祭壇的呼召。拿單這方面很高明。他暗中靠近他的獵物。他講述一個質模簡單的故事,提到一個富戶有許多牛羊,他需要一隻羊宴客。他沒有從自己的羊群中取羊,卻到街上一個窮人家,殘忍地及狂妄地把窮人唯一珍愛的羊羔搶來,宰殺羊宴請他的客人。大衛深深地被這故事吸引,聽了之後非常惱怒,像一位公義的法官,判這富人死罪。拿單就猛然一擊:「那個人就是你。」(撒下12:7)
這就是福音的焦點:你就是那個男人;你就是那個女人。福音從來不為別人,卻總是為了你,為了我。福音從來不是一般性的真理,它總是特定性的真理。福音絕不是我們的理念、文化或情況的解釋評論,它總是涉及真實的個人、真實的痛苦、真實的煩惱和真實的罪:你的、我的,你是誰和你做了些甚麼,我是誰和我做了些甚麼。
這焦點既容易又經常失去,於是讓福音變成一個普遍性的宣告、摸不著邊際的意見、宗教的義憤。這是故事裡大衛所做的,他聽見牧者拿單提到別人所做的信息,為這惡行氣憤並指證這人的罪。這種宗教式的反應沒有價值,就像大學宿舍裡的吹牛,電視壯觀的評論,或脫口秀的閒話。這是道德審斷主義的宗教,自以為義的指責,控告和責怪的宗教。
若在拿單的信息內每加添一個字,大衛就變得更為宗教性——為窮人失去珍愛的羊羔感到難過,為偷羊的富戶感到氣憤。憐憫和審斷都是宗教感受,能引發無盡的沉醉,使我們覺得比周遭的人都優越,卻無助於我們生命一絲的改變。憐憫和審斷,讓大衛瞬間變得更為宗教性,被吸進一個道德感性的巨大迷陣裡。
然後突然間,清晰的福音焦點出現:你就是那位——你。
這就是傳道人的用處,他們帶領我們進入故事的焦點。傳講的藝術是避免為第三者辯護、強迫第二者認可,這卻能使第一者回應。拿單是一位藝術大師。
大衛現在處於福音焦點上,他親口說:「我犯罪干犯耶和華了」(撒下12:13)。他放棄宗教的普遍性。他停止對別人生活的好壞發表意見,他認清他在神面前的地位:一個罪人!一個有麻煩,需要幫助的人,一個需要神的人。
噢!快樂的罪!
外人常常誤解福音的其中一個特性——可能是那最常見的誤解——就是:認罪,不是指匆匆在地承認我是個可怕的人;也不需要所謂的「自我鞭笞」。在福音裡面的人卻知道,大衛:「我犯罪干犯耶和華了」是一句充滿希望的話。它充滿希望,因為這句話充滿神。
拉丁文 Felix Culpa 這片語,被視為奧古斯丁所創,將希望放在這口號裡說:「噢!快樂的罪!」只當我認識並承認我的罪,我就站在一個位置上,得以認識並回應那位將我從我的罪中拯救出來的神。若我漠視或不在意我的罪,我就是漠視或不在意那偉大而重要的好消息:「耶穌拯救!」2
在基督徒生活中,我們首要任務並非逃避罪,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,卻要認出罪。事實是我們都是罪人。但在罪中有巨量的自我欺騙。當這結合上魔鬼的欺騙,認出罪的任務就變得複雜。
我們不願面對罪,因為我們不想喪失我們那些神明幻想(god-illusions)。我們害怕若我們不是自己生活和行動的神明,我們就甚麼都不是。但像這些故事,使我們從罪的眾多恐懼中得釋放。當罪在我們裡面被發現,我們眾多的罪咎恐懼經常產生一種定罪感。設若我們接受這故事——神的故事、大衛的故事、耶穌的故事——這定罪感遲早沒多久也許緩慢地或突然間讓步,使恩典、憐憫和赦免驚訝地實現。我們總以為當我們的罪被帶走,我們會變少了。實情卻是我們變多了。
我們可以受訓成為罪的觀察員,像那些觀鳥者:我們帶著一份期待和喜悅的心情去尋找罪,因為每次發現罪,會將我們帶到恩典的邊緣。警告和威脅不是我們對付罪的進路,而是鼓勵誠實,公開邀請歡迎「公義的太陽升起來,它的光線有醫治的功能」(瑪4:2)。這是全然敞開在福音中的情景,不是在壓抑的道德主義下的陰霾氣候,只會使人足不出戶,蜷縮在否定或罪咎之中。確實,噢!快樂的罪!
我們人性最基本、最根本的條件就是神。我們是神所創造。我們是神所救贖。我們是神所賜福。我們是神所供應。我們是神所愛。罪就是否定、漠視、避免這基本條件。我們用罪這詞表示意志的扭曲敗壞,因而我們嘗試成為自己的神明,或者為自己製造其他神明。基本上,罪不是一個道德用語,表示所做錯的事;它是一個靈性用語,表示我們規避神或我們假裝為神明。
我們時常犯罪,實在是一個謎團,這個過程總是讓我們的生命日趨減少。但我們能容納罪,卻不是一個謎:它為愛和自由的本性所需,愛和自由是我們人性一體的兩面,也使我們成為被造之所是。強迫的愛不是愛,強制的自由不是自由。若神創造我們真要我們經歷祂的愛並愛得自由,經歷祂的自由並自由地愛,然後這裡就一定有能力不去愛、不要自由。當我們以否定方式行使這些選擇,不理會這些行動所表達的形式,我們就是罪人了。
這情況正是大衛的牧者拿單,藉著他的信息引進焦點中:神已經退到幕後,而大衛卻走到台前的中間。大衛愈多,神就愈少。大衛愈少專注神,他的行動就愈多以自己為神。他對拔示巴的行動像神,拉她進入自己的軌道,使她要依賴他;他對烏利亞的行動像神一樣,頒布決定烏利亞命運的命令。
罪的微妙在於我們犯罪時感受不到它像罪;倒感到像神明一樣,感到有點宗教味,感到如願以償——重演伊甸園那一幕,那試探者說:「你們一定不會死……你們會像神明一樣(as gods, KJV)」(創3:4~5)。當大衛派人召拔示巴,他不感到自己像罪人,卻感到像愛人——有甚麼比這更好呢?當大衛派人召烏利亞,他不感到自己像罪人,卻感到像一國之君——有甚麼比這更好呢?沿線追溯,他從敬拜神的生活那裡退下來了:從敬拜神處退下,自我迷戀就進駐。
大衛禱告
那天當拿單一被神差派——走進屋裡,他恢復大衛對神的察覺。同時,以他的比喻宣講,喚醒大衛的罪惡感,大衛溫柔的心再次被喚醒。於是就在雙重意識到神和罪之下,大衛以下面的禱文禱告,我們稱之為詩篇第五十一篇:
按你豐盛的慈悲塗銷我的過犯。
求你徹底洗淨我的罪孽;
並潔淨我的罪。
因為我的過犯,我自己知道;
我的罪常在我面前。
我犯罪單單得罪了你;
我做了你視為惡的事。
因此你宣告的時候顯出公義,
審判的時候顯為清正。
看哪!我在罪孽裡出生,
在我母親懷我的時候,就有了罪。
看哪!你所喜愛的是內心誠實;
在我內心深處,你使我得智慧。
求你用牛至草潔淨我,我就乾淨;
求你洗淨我,我就比雪更白。
求你使我聽見歡喜快樂的聲音,
使你所壓傷的骨頭可以歡樂。
求你掩面,不看我的罪;
求你塗銷我所有的罪孽。
神啊!求你為我創造清潔的心;
使我裡面重新有堅定的靈。
不要丟棄我,以致我離開你的面;
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。
求你使我重得救恩的喜樂;
用樂意的靈來扶持我。
我就把你的道路指教有過犯的人;
罪人必回轉歸向你。
神啊!拯救我的神啊!
求你救我脫離流人血的罪,
我的舌頭要頌揚你的公義。
主啊!求你使我的嘴唇張開,
我的口要述說對你的讚美。
因為你本不喜愛祭物;
若是喜愛,我就獻上。
燔祭,你也不喜悅。
神所要的祭就是破碎的靈;
神啊!破碎痛悔的心,
你必不輕看。
求你按你的美意善待錫安;
求你建造耶路撒冷的城牆。
那時,你必喜悅公義的祭,
全牲的燔祭;
那時,人要將公牛
獻在你的祭壇上。
在拿單傳講的話語大能下,大衛看到他的罪,以及看到先前的罪,表面上是與拔示巴犯姦淫並殺了烏利亞,實情是他叛逆了神。拔示巴大大受到錯誤的剝奪和貶抑;烏利亞受到羞辱對待和欺騙,然後被殺。這些錯誤——痛苦與災難、死亡和哀慟——的道德結果,在大衛餘生中都會跟著他。但這些錯誤來到之前是罪,罪違背了神,將自己放在中心位置,取代神。
大衛動人的詩篇第五十一篇是優雅地詳述他的神復現。通過這篇禱文,我們發現自己身處一個自由而伴隨愛的共鳴的大空間。當我們在神面前找到自己——帶著真誠、愛慕、相信來到神面前——我們就找到自己真正的人性。我們不會減少卻會增多;我們不會被貶抑卻會被尊崇;我們不會被定罪卻會獲得拯救。
大衛的罪雖然巨大,但神的恩典遠遠勝過它。大衛的罪不能也不該被輕估。但與神的救恩相比就微不足道。一直專注於我們的罪是錯誤的,神在我們的罪上所做的才是重要的事。我們的罪不應是興趣所在,神的作為才是興趣所在。罪不是光彩的事,是魔鬼的工作才使罪看來不一樣。罪是削弱、去人性化,不久就乏味。當罪被確認和承認後,愈少提及它就愈好。詩篇第五十一篇寫得很恰恰,它只用了四個不同的名字稱呼罪,將它顯露出來讓我們可以面對。這四個罪的詞彙,足以充分繪製罪的整個領域。但是核心行動由十九個不同的動詞所承載,宣告神赦免和復修的行動。3我們犯罪的途徑有限,神卻有無限的方式赦罪。多年來觀察人生處境,我們發現罪是一再重複運作。過了一會,我們發現人們一代接一代總是做同樣的舊事。犯罪無需多少想像力。但是赦免和救恩呢?這是一個不同的故事:它每次發生,它都是新鮮的,原創的,以驚訝抓著我們。罪不是創造性的工作,我們愈圍繞著它,它就愈顯得乏味。救恩就不同,「每天早晨都是新的」(哀3:23)。
噢,早晨卻在褐色邊際的東方升起——
因為聖靈跨越天賦
世界就在溫暖的胸懷與光明的翅膀中孵育。4
耶穌
大衛在拿單面前的故事和耶穌在彼拉多面前的故事,在言詞上有顯著的共鳴。它們都是熱情的故事(passion stories)。大衛對拔示巴的熱情;耶穌對我們的熱情。彼拉多提及耶穌:「看,這個人」(約19:5);是拿單對大衛說:「那個人就是你」的回響。
這兩句話相似,它們都聚焦某個捲入漩渦的人。你,大衛,是那人,這,耶穌,是那人——神的工作就是在人類身上成就。這不是藉著一個想法或原因或律法或夢想或異象或組織,來到我們的感官,使我們腳踏實地,而是在個人身上——我是誰,耶穌是誰。
這兩句話也不相似。拿單那句話帶領大衛,也帶領我們,來到神那邊。大衛不是在自己裡面,乃是在神面前認識他是誰。他要關切的是神。文詞使他個別地站在神面前:誠實、開放、接納。身為故事的參與者,我們在神面前能夠成為自己、我們個別的自己。彼拉多的那句話將耶穌帶到我們是誰的邊緣上,顯示著我們關切的是我、你。神個別地站在我們面前:誠實、開放、接納。這個別的神(this personal God)正面對著並關顧著我個別的罪,使我與神關係正確。
這是一個難以相信又無法反駁的好消息:就是罪的地方,不再是控訴和定罪之地,而是救恩之地。福音在此成為焦點,不再因控訴,而是因確認和邀請。確認:我就是那位,因罪的感覺喚醒了對神的感覺。邀請:耶穌就是將神呈獻給我的那一位——我從不知道神是這麼親近、這麼仁慈、這麼吸引!並領我進入與神在愛和救恩中的個別關係。我就是那位,需要神比其他一切更多——多過與拔示巴的歡愉,多過要完全掌控烏利亞。神。而耶穌就是那位,帶給我所需要的神。
註釋
- 我觀察到「差遣」在這段經文的敘事用法,要歸功於舊約學者布朗(Walter E. Brown)的私下談話(1995年12月10日)。
- 傳統上有七首詩篇稱為「認罪詩」——這些禱告特別用於「為我們的罪祈禱」(詩6、32、38、51、102、130、143篇)。當奧古斯丁垂死,臥病在牀的時候,他就把這七篇「罪」詩貼在自己房間的天花板上,以至它們能在他面前成為他的「最後遺言」。這不是病態,如某些人所認為,卻是在神正做最好的事上操練活得喜樂:滿懷恩典赦免罪孽,滿有榮耀拯救罪人。
- 因為英文譯本對這些字有不同的翻譯,所以我以希伯來文經文數算。
- 選自 "God's Grandeur," by Gerard Manley Hopkins, in W. H. Gardner and N. H. Mackenzie, eds., The Poems of Gerard Manley Hopkins, fourth ed. (Oxford: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1970), 61。